來源:昌都自然資源 發布時間: 2024-05-29 瀏覽次數: 【字體:大中小 】
政策調整提示
《限制用地項目目錄》(2012年本)》規定:禁止占用耕地建設大套型住宅項目(指單套住房建筑面積超過144平方米的住宅)。
2023年9月,自然資源部發文,提出在城市郊區等不具備公共交通條件但景觀、區位等條件較好的區域,停止執行住宅單套建筑面積不高于144平方米、容積率不得低于1.0的供地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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