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人民政府
昌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要職責:
(一)負責處理市人民政府的日常政務和事務;負責市人民政府會議和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負責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fā)布的公文和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有關文稿;承辦自治區(qū)人民政府辦公廳及各縣(區(qū))、各部門發(fā)送市人民政府的文電,指導全市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三)研究各縣(區(qū))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請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根據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各縣(區(qū))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之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決策。
(五)督促檢查各縣(區(qū))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對市人民政府決定事項及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批示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報告;負責市經濟社會發(fā)展目標績效考核評價工作。
(六)負責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指示。
(七)組織辦理市人民政府系統(tǒng)承擔的市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
(八)負責政務信息工作;負責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和政務公開工作。
(九)組織協調開展調查研究、建言獻策。
(十)管理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市人民政府駐拉薩辦事處和市人民政府駐成都辦事處。
(十一)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qū)關于外事管理政策、規(guī)定和辦法;制定全市外事工作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和年度工作計劃;統(tǒng)籌協調全局性、戰(zhàn)略性、跨部門重大涉外事項和重要涉外活動;指導或協助有關部門處置各類涉外案(事)件;負責全市港澳事務,做好港澳同胞有關工作。
(十二)負責規(guī)范全市行政審批和便民服務行為,建立 和完善相應工作機制,推進行政審批、便民服務標準化建設;負責行政審批、便民服務事項進行流程再選、環(huán)節(jié)優(yōu)化、壓縮時限,并對辦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協調解決進駐市便民服務中心事項辦理中出現的相關問題。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外事工作委員會和市 人民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任務。
昌都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職責:
(一)加強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改革開放、經濟社會發(fā)展、鄉(xiāng)村振興、民生改善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議和咨詢意見。
(二)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牽頭組織市人民政府重要會議的文稿起草,參與市委重要會議文稿的起草工作。
(三)根據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批示,單獨或組織、協同有關方面起草、修改市人民政府的有關重要文稿,起草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同志重要講話和相關文稿,負責相關新聞稿的審定工作。
(四)收集、分析、整理和報送經濟社會發(fā)展的重要信息、動態(tài),為市人民政府決策提供參考建議。
(五)負責《政務參考》等刊物的編輯建議。
(六)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