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人民政府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辦、局:
《昌都市人民政府班子成員及政府系統部門主要領導開展集中接訪活動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領導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為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和改進人民信訪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貫徹自治區及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關于加強信訪工作的系列指示精神,進一步密切黨和政府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暢通信訪渠道,加大對人民群眾來信來訪問題的解決力度。根據二屆昌都市人民政府第71次常務會議有關工作要求,為確保昌都市政府班子成員及政府系統主要領導集中接訪活動有序開展、取得實效,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動時間
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23日(共18天)。
二、活動目標
全面深化源頭治理工作,堅持關口前移、重心下移,深入踐行“浦江經驗”,發揚“四下基層”優良傳統,大力弘揚領導干部親自接待群眾來訪、適時開展帶案下訪、親自動手解決信訪問題的優良傳統,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做好新形勢下黨的群眾工作,持續深入實施領導干部接訪下訪包案化解工作機制,依法、及時、就地處理信訪問題和化解信訪矛盾風險隱患,防止出現越級訪、進京訪等重大信訪隱患,確保注意區分是全國兩會還是地方兩會期間、“三大節日”及重點敏感時期安全無事故,實現“事要解決、事心雙解”的工作目標。
三、活動安排
1.市政府班子成員按照《昌都市政府班子成員集中接訪時間表》(詳見附件1),一名地級領導在市信訪局大廳開展坐班接訪活動(此項活動由市信訪局安排市政府辦配合);
2.市政府班子成員到分管行業領域開展一次接訪下訪活動(此項活動由市政府辦公室安排,并及時向市信訪局報送情況);
3.政府系統各部門主要領導每周開展一次開門接訪和一次到基層下訪活動(此項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并及時向市信訪局報送情況)。
四、活動方式
(一)定點接訪
1.市政府班子成員可根據推進包案事項需要靈活開展接訪活動,可結合工作實際在定點接待場所或分管行業、領域、部門等場所接待群眾來訪,傾聽群眾呼聲,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同時,在重要節點期間可根據工作需要加大接訪頻次。
2.政府系統各部門主要領導接訪工作,可采取定點隨機接訪、定案約訪等形式開展信訪接待工作。
3.各級各部門要做好公示告知等領導干部接訪下訪各項工作,采取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提前三至五日通過電視、微信公眾號等新型媒介對接訪領導干部的姓名、職務、分管工作、聯系點以及接訪的時間、地點、形式等情況進行公示,讓群眾知曉了解和參與。
(二)帶案約訪
1.市政府班子成員要根據各自的分管及包案信訪事項情況做好帶案約訪,至少開展1次以上帶案約訪工作,面對面了解信訪人訴求及思想動態,實地了解掌握化解進展,進一步完善化解措施,明確事項化解時間表、路線圖,推動包案的信訪事項盡快妥善解決。
2.各部門主要領導需及時對已出現信訪苗頭或風險隱患進行帶案約訪,嚴格按照“三到位一處理”工作原則,依法依規開展事項化解、疏解情緒、思想教育、消除隱患。
(三)主動下訪
市政府班子成員要帶領分管部門主要負責人深入聯系點、重點區域、重大項目施工現場等場所主動下訪,至少開展1次下訪工作,按照分管工作和聯系縣(區)、鄉(鎮)的責任劃分,針對管轄范圍內存在的主要矛盾和信訪隱患,開展專題下訪或利用維穩督導、下鄉調研、結對幫扶等機會,深入實地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了解掌握實情,解決突出的信訪問題,現場辦公化解信訪事項,查找問題癥結,研究辦法措施,消除矛盾隱患,切實做到下基層、察民情、解民憂、暖民心,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將矛盾化解在基層,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四)定期回訪
對領導接訪下訪事項要定期跟蹤督辦,對未化解和已辦結事項要及時回訪,確保接訪下訪事項按節點跟蹤、按時限驗收、按要求化解,做到“事心雙解”。市信訪部門及時通過電話、信息、走訪等方式對領導接訪下訪事項進行回訪,對回訪中發現“超期未辦結、群眾不滿意、辦結不息訪”的,要再次提醒領導干部主動上門了解原因,做好政策解釋、幫扶救助工作。
五、活動要求
(一)強化責任落實。政府系統各部門要充分認識集中開展接訪活動工作的重要意義,本著“實事求是、簡便易行、務求實效”的原則,壓緊壓實第一責任人責任、主體責任、屬地責任、行業責任,主要負責同志要主動過問、主動參與、主動協調處理,推動信訪突出問題的解決,推進本部門領導接待工作落實。各級領導干部要切實發揮示范引領作用,帶頭化解難題,帶頭服務群眾。各縣(區)根據此方案,自行安排,每周向市信訪局報送一次開展情況。
(二)建立工作臺賬。政府各部門要建立健全領導干部接訪下訪接待信訪事項登記臺賬(詳見附表2),對每個來訪事項逐案登記,對需要錄入西藏信訪信息系統的要及時錄入,努力做到“應錄盡錄”;要每周匯總本單位領導干部信訪接待工作開展情況,并于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將匯總表(詳見附表3)報送至市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市信訪局),報送的相關數據要客觀真實,有據可查。
(三)強化跟蹤督辦。信訪部門要負責跟蹤督辦本級部門領導接訪事項,實行清單化、閉環式管理。市信訪局要落實周調度、半月督辦、月通報制度,督促指導責任單位在規定時限內辦結,已化解的信訪事項要及時銷號,未化解的信訪事項,責任單位要逐案上報未化解原因及下步工作措施,并加大化解力度,確保信訪事項得到有效化解,做到“案結事了”“事心雙解”。
(四)強化信息報送。各部門要及時發現并總結開展集中接訪活動的好經驗、好做法,提煉出可學習、可復制、可借鑒的創新措施,及時收集本部門領導干部接訪下訪工作情況和圖片信息,于12月23日前形成專報通過黨政網報送昌都市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市信訪局),由市信訪局匯總后報市委、市政府,并經領導審定后報自治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