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人應根據申請辦理的賬戶性質準備相應資料,銀行機構應指導存款人提供完整正確的資料。
(1)基本存款賬戶資料的準備
1.開戶申請書3份
2.組織結構代碼證正本復印件(個體工商戶可以不提供)
3.存款人或存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單位負責人的身份證明資料
4.企業及個體戶應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正本
5.預算單位因提供地方財政部門同意開戶的證明或批復表。
(2)專用存款賬戶資料的準備
1.存款人基本存款賬戶開設所需的全套資料;
2.存款人當前的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
3.開立專戶的文件或批復
4.實行預算管理的存款人(存款人類別為機關、實行預算管理的事業單位),開立的專用存款賬戶為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還需要出具其財政主管部門同意其開立該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的批文批復,批文批復中應注明該賬戶的開戶銀行、賬號、資金性質。
(3)臨時存款賬戶資料的準備
1.存款人(非臨時機構)基本存款賬戶開設所需的全套資料;
2.存款人(非臨時機構)當前的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
3.設立臨時機構提供駐地主管部門批文
4.建筑施工及安裝應提供施工及安裝地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許可證或建筑施工及安裝合同
(4)其他業務的資料準備
1.存款人遺失開戶許可證,應在報刊媒體上進行遺失公告,宣布該開戶許可證作廢。存款人提出申請補發開戶許可證時,應出具遺失證明和已進行遺失公告的證明,遺失證明應載明開戶許可證遺失的責任承擔。
2.存款人可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基本存款賬戶所在地人民銀行、存款人注冊地人民銀行申請打印已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清單,申請打印已開立銀行結算賬戶清單應提供存款人名稱、基本存款賬戶開戶許可證核準號、存款人查詢密碼。
3.中國人民銀行應于2個工作日內對銀行報送的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和預算單位專用存款賬戶的開戶資料的合規性予以審核,符合開戶條件的,予以核準;不符合開戶條件的,應在開戶申請書上簽署意見,連同有關證明文件一并退回報送銀行。


